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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南通市行政审批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介服务机构除外);民政部门批准的本市社会团体组织(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市注册的外省驻南通办事机构等,办理程序如下: 一、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的条件 1、人事关系及档案均在本市单位且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非劳务派遣人员。 二、单位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1、单位首次办理人事代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书,提供拟代理人员档案、劳动合同书、离开原单位材料; 3、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调档条件的人员出具调档函办理转档及办理存档手续。 三、单位人事代理的基本要求 1、凡人事代理的单位,应确定一位人事工作人员,负责与人事代理部门进行联系; 2、代理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应签订劳动合同; 3、代理单位每年应做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鉴定、职称申报等相关人事管理工作,代理期间形成的个人档案材料由代理单位及时移交人事代理部门甄别、存档(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 4、代理单位聘用人员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代理单位应在办理相关书面手续后及时通知本人到人事代理部门办理档案转存事宜; 5、代理单位如遇迁址、变更法人、变更公司名称、撤销、合并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人事代理部门。 (提示:威海市麦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威海市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威海市劳务外包公司、威海市最好的劳务派遣公司、威海市劳务服务外包公司、威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威海市保安服务、威海市人事代理、威海市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威海市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商) |
